在PL/SQL,我需要的错误处理或异常块添加到该nc_error表写错误以下insert_items过程: /* Create draft insert_items procedure. */
CREATE PROCEDURE insert_items
(pv_items ITEM_TAB) IS
BEGIN
/* Read the list of items and call the
有a few SO posts关于是否声明main()使用函数尝试块语法是valid syntax,并且普遍的共识似乎是它是完全有效的。这让我想知道...是否有任何理由(性能,风格,线程同步,多线程)为什么一个不会使用此语法作为main()作为一般规则以更优雅地捕获任何未处理的异常? 显然,理想情况下不会有未处理的异常,但是它们发生了,我认为提供比操作系统特定的默认处理程序更丰富的信息会更好。例如
我有一个用例,我想返回一些数据(一个对象),因为我抛出一个异常。我正在考虑将数据存储在自定义检查的异常类中,并在异常处于堆栈中较高位置时通过getter访问它。这被认为是一个坏主意?如果是的话,有什么更好的选择?我见过发送相关消息给定制的异常,但并没有真正看到它被用作数据存储。 我确实偶然发现了Return a value AND throw an exception?,其中一个答案有类似之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