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系统,它具有4个数据库工作:星型架构设计/最佳实践
- 帐户(存储银行账户,交易等)
- 客户端(客户端的相关信息)
- 信用(从第三方系统变得率)
- 质量(而且内部计算)
我想创建4个事实表,一个事实表对于每个数据库......例如,我将拥有一个以ClientAccount,Transaction,Provider作为其维度表的Account Fact表。其他数据库我将有3个类似的事实表。
我的问题是:在数据库中包含每个相应的事实表是否有意义?即在账户数据库中创建会计事实和维度表?或者为我们的所有星型模式创建一个新的数据库更好,并将所有维度和事实表包含在他们自己的数据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