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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以下(或多或少)等效类型签名:使用Int类型与整体约束。优点?
f1 :: [a] -> Int -> a
f2 :: Integral b => [a] -> b -> a
F2比F1更一般的,这是一个很大的优势,但有F1的优于F2?
看来,在解决方案的H-99的问题,并在许多发布的解决方案,以各种项目欧拉问题,F1形式出现的频率比F2得多。
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只是程序员的懒惰,还是在使用更一般的版本(f2)时有性能成本,还是有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