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Perl相当陌生,最近生成了下面这段代码。我已经对它进行了广泛的测试,并且返回了期望的结果。然而,我只是想知道有更多Perl经验的人是否可以为我提供可用性方面的建议。 基本上,我已经在for循环中用'my'关键字声明了一个数组变量。然后,我在另一个数组变量中使用这个声明的数组变量的地址,该数组变量已在前面提到的for循环之前声明。基本的代码结构如下所示: my @Array_of_ALL_Va
我对代码的假设是第二个let x上面的代码位于时间死区。因此不应该抛出错误。 代码 function f(condition, x) {
if (condition) {
let x = 100;
return x;
}
let x = 30; // <---- throw error
return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