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努力对最近的一些遗留代码进行重新分解,并且发现自己质疑我一直在做的一些重新分解决定的有效性。一个这样的查询是关于使用实例变量来在对象内的方法之间共享对象。
具体来说,有许多地方构造函数&方法已被分割,本地变量提升为实例变量,允许从现在分开的方法访问。对我而言,这似乎是错误的。它打破了封装,改变了范围并且可能影响生命周期,然而,其中一些类与性能相关,因此我想知道重新分解这些方法使用参数传递的含义可能是什么?
更重要的是,我想知道我的假设是否还能持续用水?在涉及私有方法之间共享时,参数传递的对象优于实例变量吗?
+1提供一个更好的答案,它确实听起来像码味。 – 2010-11-16 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