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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知道是否可以声明一个实例字段(例如str1)和一个具有相同名称的参数。 基本上,我跑了一个类似于如何在同一个类中使用局部变量和构造函数参数的相同变量名?
private String str1;
private String str2;
StringTester str= new StringTester(String str1, String str2)
{
str1=str1;
str2=str2;
}
打印出空当我问STR1测试仪类。我是否应该使用“this”或者根本不适用? (我知道这是不好的编程习惯,但我只是想知道。
使用'this',即'this.str1 = str1;' – 2014-10-19 20:55:32
你混淆了构造函数的声明和构造函数的调用。好的构造函数的语法。不,这根本不是坏习惯。甚至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命名它们。 – 2014-10-19 21:00:11
好吧,这**有**是一个重复的问题,但我找不到dup。有人,请在我们得到一百多个不必要的答案之前帮助我关闭这个问题。 – 2014-10-19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