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 2.6基本上是让转换为Python 3更容易的垫脚石。如果它们没有破坏与语法和类库的向后兼容性,那么注定要用于Python 3的许多功能都在2.6中实现。为什么Python 2.6没有设置文字和理解或字典理解?
其中为什么没有设置文字({1, 2, 3}
),设置解析({v for v in l}
)或者dict解析({k: v for k, v in d}
)?特别是,词典的理解本来是一个很大的恩惠......我发现自己最近使用了相当丑陋的dict([(k, v) for k, v in d])
。
有什么明显的我错过了,或者这只是一个功能,没有削减?
请注意,所有这些功能都已在Python 2.7中实现。 http://docs.python.org/dev/whatsnew/2.7.html – 2012-02-10 00: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