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写一个通用的iOS应用(iPad和iPhone),并发现自己有大量长名字无法在两个应用程序之间共享类:命名约定通用应用程序
FamilyViewController_iPhone.h/m
FamilyViewControllerA_iPad.h/m
DetailViewControllerB_iPhone.h/m
DetailViewControllerB_iPad.h/m
而且同样,这些人内部的类具有完整的名称(包含设备),以便Interface Builder可以轻松使用它们。
我认为像AControllerA.h和BControllerA.h其中A = iPhone和B =的iPad,但不激动那选择或者。
什么是在iOS的普遍应用类这样的独立的公约 - 还是我(希望)缺少的东西,避免了这种必然性?
Think Different的。 – drudge 2011-03-05 01:00:26
Word :)所以 - 驱动程序是这样的......我想利用iPad的独特功能。我不想让iPhone的应用看起来像iPhone的只是bcs代码更容易管理。所以,没有任何假设,应用程序可能会看起来不同,行为也不同,并且具有不同的屏幕流/向导等 - 只是野兽的本质。我想我可以为这些类使用完全不同的名称,甚至不尝试在类名中标识常用功能...... – 2011-03-06 17: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