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您希望有两个这样的类,每个类声明一个实例变量,该实例变量是其他类的实例变量。声明两个包含彼此类型的实例变量的类
@interface A : NSObject {
B *something;
}
@end
@interface B : NSObject {
A *something;
}
@end
似乎不可能用这些实例变量声明这些类。为了让A包含B类IV,B必须已经编译好,所以它的@interface
必须在A之前。但是出于同样的原因A必须放在B之前。
将两个类声明放在单独的文件中,而对方的'.h's也不起作用,原因很明显。
那么,解决方案是什么?或者这是(1)不可能的,或者(2)反映了不好的设计?
另请参阅: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22597/objective-c-class-vs-import – 2010-06-16 19:51:05
谢谢菲利克斯。如果我只知道搜索“远期课堂宣言!” – 2010-06-16 20: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