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创建了一个功能,允许将许多不同类型的东西添加到列表中。列表包含一些基本元素,如名称和说明以及所有者ID。数据库中可列表集合的设计替代方案
所以我的第一个数据模型是
List:
list_id
list_name
list_description
list_owner_id
我的第二个数据模型看起来类似:
List Items:
list_item_id
list_id
rank/order
我试图确定一些基本的东西:
我应该:
做一个通用的清单表 指定的项目是 它的列表元素指向的类型,即 (列表:ELEMENT_TYPE)或
作出 单独的清单表的每个类型的列表或即 (所属类别,Product_List_Items , Comment_List,Comment_List_Items)
榜上无名元素指向一个 通用的“可列表”这则 定型/指定的 事情型指向最终查找元素。 即List_Items:ELEMENT_TYPE
- 或其他一些事情
如果我选择1,我可以从列表表中选择一个列表,然后选择联接基于知道最终的元素表加入反对做
如果让我选择2,我会永远是很好的定义静态关系,只有特定的数据在每个表
如果让我选择3,我就能各种各样的东西存放在每个列表但目前这不是要求。
更新:我的问题是与此类似:
DB design to use sub-type or not?
但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我有一个一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