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两家软件公司,A & B.两家公司都有大约几百个Eclipse项目。两者都有一些应用程序最终产品。每个最终产品项目的依赖性都不相同。非jar SVN依赖管理
A依靠maven进行依赖管理。它实践代码冻结,因此将项目彼此分离,因此能够发挥依赖关系的作用。
B依赖于Eclipse Subversive插件。对于任何特定的最终产品项目,它所依赖的所有项目都将从SVN中检出并包含在Eclipse项目构建路径中。如果一个项目依赖于50个项目,则所有50个项目都将受到源代码修改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使用Maven。
这两家公司合并为AB。希望有一个像依赖管理这样的maven,也可以在SVN仓库上工作。也就是说,假设的POM应该能够指定jar依赖(公司A风格)还是SVN源代码依赖(公司B风格)。如果依赖项是一个jar文件,它应该将依赖项从存储库中拖放到开发人员的工作站的maven缓存中。如果依赖关系是SVN中的源代码,它应该将其检入到SVN工作目录中。
AB公司应该如何从技术角度统一两种构建态度?我指定“技术上”来避免将会处理微观管理或修改合并后公司开发人员的哲学态度的答案。
Gradle会有帮助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还有其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