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确定我是否使用“标准”术语,但这是我正在尝试解决的基本面向对象问题。oo问题 - 混合控制器逻辑和业务逻辑
我正在编码一个窗体。我不想在表单事件处理程序中使用逻辑,所以我只是从那里调用一个自定义对象。
在自定义对象上,有两组逻辑。
- “控制器”逻辑,决定什么时候需要完成什么。
- 确实需要完成的业务逻辑(例如执行数学运算并返回结果的控件等)。
我的问题是,OO架构是否允许在一个对象中具有这两个?还是建议将它们分成“控制器”对象和“业务逻辑”对象?有没有我应该参考的设计模式?
目前,我已经开始将它们组合成一个对象的路线。该对象具有包含控制器逻辑的“开始”方法。然后,该方法根据需要调用对象的其他方法,并最终将结果返回给对象的调用者。
+1链接 – kizzx2 2009-06-11 01: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