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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使用包 - 私有构造函数来防止从外部实例化某个对象。唯一能够实例化类的是一个工厂类,它驻留在同一个包中。使用来自外部模块的包 - 私有构造函数实例化类
我的担忧是,如果我的应用程序被编译和密封,唯一可能的方式是提供一个包 - 专用作用域的新类,它可以被同一工厂访问(或者为什么不是一个新的实现工厂),将会模仿与项目中引用我的密封库的包完全相同的路径。
虽然这绝非不可能,但我只是想知道它是否应该被认为是一种好的做法。你认为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包 - 私有范围是什么?
我认为这是正确的,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使用包专用作用域。如果你想让你的Factory类容易扩展,接口的使用可能更合适? – Ridcu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