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3 48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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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它用于共享服务和客户端之间数据合同的定义。 当您在数据合同中计算属性或帮助器方法时,它非常有用。

这也是一种避免只有数据契约发生变化时重新生成服务引用的方法。

假设您有两个服务使用相同的类A并且暴露了带有参数或返回值类型为A的方法。如果您在连接到两个服务的客户端应用程序中使用常规服务引用,那么您的两个A类客户端应用程序,他们甚至不兼容。

如果您将A放入单独的程序集并在客户端和服务之间共享(并在服务引用中定义“重用类型...”),则可以在任何地方重复使用完全相同的类,并避免重复某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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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现在明白了 – 2011-02-23 16: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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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一个服务引用,如果他们在引用的程序存在,不会产生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