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DLL中做了一些功能,如:出口相同的DLL功能在多个名称
procedure DoThis(A: PChar): Boolean; stdcall;
begin
f := TFileStreamCreate(A, fmCreate);
f.read()
f.free;
end;
然后我出口它下2名:
export
DoThis,
DoThis name 'DoThat';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重命名“的作品。但至少在一种情况下,重命名的函数“DoThat”不会从真实文件中读取数据,而是从无效中读取数据。如果我在同一个文件上调用DoThis,它的效果很好。 我删除了所有的内存泄漏感谢FastMM4(转换的代码,以常规控制台应用程序)
所以,问题是:
这是“重命名”不是一个法律做的事情吗?
如果它是合法的,我可以使用FastMM4调试DLL而不必将其更改为控制台应用程序?
你所描述的事情没有发生,除非你证明它。不要粘贴假代码。粘贴一个真正的程序,一个完整的程序。假代码是浪费每个人的时间。 – 2013-05-12 12:25:08
我不能在这里粘贴超过200 kB的代码。我不是在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只是回答这两个问题。 – Tom 2013-05-12 13:30:17
你发布的是代码的缩减代码。你只需要20-30行。做出这种削减repro的行为会让你相信问题在别处 – 2013-05-12 13: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