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困惑。 一个测验题是“真或假,快速排序实现在算法的征服阶段排序”因为我记得读我选择了正确的:QuickSort在算法的征服阶段实现排序?
三个步骤快速排序如下:
除法:重新排列元素并将数组拆分为两个子数组和中间元素,以便左侧子数组中的每个元素小于或等于中间元素,并且右侧子数组中的每个元素都大于中间元素。
征服:对两个子阵列进行递归排序。
组合:无。
然而,答案的猜谜说,答案是没有任何解释假...
由于文字书说,快速排序如下分而治之算法中征服阶段递归两个子阵列进行排序,不该答案是否属实?
任何启发将不胜感激。
我投票结束这个问题作为题外话,因为我认为它属于计算机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