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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定义了几个函数1,比如func1(-)
和func2(-)
。我测试了他们,看到他们实际上做了他们应该做的事情。Pari/GP:用户定义函数
我希望定义第三个函数,func3(-)
,输出func1(-)
和func2(-)
的差值。这是我做的
func3(k) = {j=func1(k)-func2(k); print(j)}
尽管如此,它并没有返回它应该做的。让我们假设func1(5)
输出10和func2(5)
输出2.然后,func3(5)
应该输出8,对吗?它返回一行中的输出func1(5)
,另一行中输出func2(2)
,然后返回一个零(即使相应输出的差异不为0)。
你知道func3(-)
的定义有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