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滚动java代码时,我一直坚持使用recommended convention的<reversed domain name>.<internal naming convention>
。通常这是非常稳固的,并防止命名冲突的任何问题。但是,当您处理“深度分支”组织时(例如cisb.justice.qld.gov.au
),它会处于顶端。尤其是当你添加的内部约定,并像au.gov.qld.justice.cisb.comm.sony.pfm42v1.
等最终“deep sub-domained”组织的命名规则
现在我假设我不是为昆士兰州政府工作的唯一程序员,同上同司法部所以简化到au.gov.qld.
和au.gov.qld.justice.
都没有了。
其他人在类似情况下使用的一些约定是什么?
我做了第一个包过去的域名,是,项目的名称。 – MeBigFatGuy 2011-05-05 03:00:14